1、2019年8月10日7时15分,被告杨某驾驶车牌号为晋CXX**小型越野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阳泉市南大街第XXX前路段掉头时,在人行横道与原告候某某相撞,致使原告受伤导致交通事... 查看详情 >>
1、2019年10月下旬,被告人王某某以其名义在阳泉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小鹏百货商店、小鹏粮油店两家店,并取得相应的两副营业执照,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阳泉龙信支行办理两家店的对... 查看详情 >>
1、本案基本事实:2019年3月26日,原告经人介绍到被告某工地工作,从事支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作业。2019年4月12日早上,原告在上班期间被工地的钢管砸伤,后被送往阳泉市第一人... 查看详情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而阳泉市某公司的改制是在政府主导下完成的,企业职工下岗、... 查看详情 >>